學習評估
- 為繼續推動持續性評估,本校除推行每學期一次統測及考試外,還從多方面評估學生的表現,希望能客觀診斷學生的能力,並盡量發揮學生各方面的潛能。
- 透過檢視評估數據,追蹤學生學習表現,及早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學生。
- 定時召開級會、科務會議及教務組會議,根據學生評估表現,了解學生學習情況,調適教學策略。
統測成績表只會顯示各科以100分為滿分的分數,不會有排名或平均分。
除體育及音樂以等第顯示,其他各科以分數顯示,以下是各科所佔的科目比重:
科目 |
科目比重/滿分 |
中文、英文、數學 |
200 |
其他科目 |
100 |
科活、資訊、普通話 |
50 |
中一至中三以滿分的50%為及格分數。中四或以上不設及格分數,各科須按每年文憑試及校內成績修訂「分數轉換等級表」,讓學生清楚知道各科所得分數能考獲之等級。
體育、音樂則以等第顯示成績,由A至F,分數與等第之轉換如下:
中一至中六
A 80 - 100
B 70 - 79
C 60 - 69
D 55 - 59
E 50 - 54
F 50以下